介绍河南房屋拆除之后会有哪方面的补偿?
发布日期:2021-03-16 文章来源:本站 阅读点击:790
介绍河南房屋拆除之后会有哪方面的补偿?
1、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人,按照本条例规则给予补偿。拆除违章修建、跨过赞同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拆除未跨过赞同期限的暂时修建给予恰当补偿。
2、拆迁补偿施行产权交流、作价补偿,或许产权交流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方法。产权交流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修建面积核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修建面积的重置价格结组成新结算。
3、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划予以重建,或许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许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交流,由拆迁人给予恰当作价补偿。
4、以产权交流方法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偿还修建面积与原修建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修建面积跨过原修建面积的部分,按照产品房价格结算;偿还修建面积缺少原修建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组成新结算。
5、以产权交流方法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跨过或许缺少所拆住宅房屋的原修建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